本報訊今后,高校學生食堂要一律實行明碼標價,按4∶4∶2的比例供應低價菜、中價菜和高價菜。日前,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、山東省教育廳、山東省審計廳聯合下發(fā)了《關于切實加強高等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》,對我省高校學生食堂的管理提出了嚴格要求。 《意見》明確指
出,高等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,理順了學生食堂的運營機制,但高等學校作為甲方,承擔的管理與監(jiān)督的權利與義務沒有改變。高校的主要負責人對學生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,是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。 《意見》要求各高校要充分考慮大多數學生的經濟承受能力,嚴格控制飯菜價格。根據實際情況,對食堂的就餐價格可以實行最高限價。學生食堂一律實行明碼標價,規(guī)范引進特色窗口,統(tǒng)一管理。要按4∶4∶2的比例供應低價菜(1元以下)、中價菜(1元~2.5元)和高價菜(2.5元以上)。要設愛心窗口,有免費湯、佐料等。各高校學生食堂的實際就餐率必須達到75%以上,學生對食堂工作的滿意率必須達到85%以上。 同時,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參與伙食監(jiān)督工作的制度。健全有學生參加的“伙管會”、“膳監(jiān)會”等組織,通過定期檢查、評比、反饋、座談、問卷調查、設置食堂服務工作“意見箱”、宣傳欄、原材料及主副食價格信息牌、勤工助學等形式,加強與學生的溝通。要虛心誠懇地接受廣大學生的監(jiān)督,對學生的合理化批評與建議,及時采納和改進。 據悉,從2005年第二學期開始,主管部門將在全省高校范圍內進行一次高校食堂管理工作專項檢查,檢查結果與綜合辦學水平評估掛鉤。(本報記者趙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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